软暴力(语言暴力)伤害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案情简介
某物业公司职工何某2014年10月12日晚在单位值班,在值班期间因装修工人半夜装修扰民制止时发生争吵,争吵期间突发疾病,被送至医院抢救,住院治疗67天后出院,被医院诊断为脑出血。
用人单位认为不属工伤,未为其申办工伤。后受伤职工家属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称受伤害人系工作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要求认定为工伤。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记载何某在工作期间与他人发生争吵时突发晕厥,被送至医院抢救。无任何肢体伤害的记录。医院的抢救病历中也无任何肢体伤害的记录。经过讨论后,最终不予认定为工伤。
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分歧是何某在工作期间因争吵突发疾病未导致死亡否属工伤。
各方观点及主要理由
1、职工方认为是工伤的主要理由是:何某是在工作期间因“软暴力”(语言暴力)伤害事故导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2、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主要理由是:何某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未导致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3、社保部门认为不属工伤,理由是:(1)何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也是在工作场所内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与他人发生争吵,争吵时突发疾病,可并没有受到暴力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2)何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未死亡,也不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3)虽然何某突发疾病与争吵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我国并没有“软暴力伤害”能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故最终认定为不属工伤。
处理结果
何某家属对认定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了我局的认定结论。
启示与思考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软暴力(语言暴力)伤害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在社会中虽然有“软暴力”这种说法,将一切区别肢体暴力伤害的行为都算作“软暴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更没有有关“软暴力”的相关规定。“软暴力”虽然能对人们作出一些潜在的伤害,但在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能任意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将一些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纳入工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