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起恢复深圳生育保险单位缴存比例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505
时间:2023-03-29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其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该下调政策时效已过,因此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45%恢复至0.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