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私自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吗?企业缴税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企业经营者购买了大批原材料,但是商家却并未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经营者为了在纳税申报时抵扣进项税额便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行?
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审理查明,20l8年9月,王某借用朋友的名义,在济南市长清区注册成立某钢材加工公司,从事钢材贸易。因购买的部分钢材无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经为其公司代理记账的被告人张某介绍,在没有实际交易情况下,王某从梁某(已被另案追诉)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金额6676137.53元,税额1068182.07元,上述发票均已认证抵扣。张某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所得77443.19元。
法院认为,王某经由张某介绍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非法所得77443.19元予以没收。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嫌以下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票面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守法经营是企业生命所在,诚信经营是营商环境基石。企业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依法领购专用设备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后,凭《发票领购簿》等材料依法进行领购。非经法定程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侵犯国家发票使用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企业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纳税,向主管税务机构领购专用发票,不能因为贪图利益或者因自身资格瑕疵而以非法方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生交易时,资金流转、货物运输、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个方面须保持一致,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企业要明确是否具备退税资格,并严格根据程序进行,如果因为过时导致多退税,应当配合税务机关补交,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