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用人单位,这几项社保费用缓缴期限即将截止
马上到年底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示,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存在欠费或缴费困难情况,抓紧最后时间申请缓缴。已经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可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深圳“惠企30条”,今年9月份以来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在12月均可按文件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最迟缴费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今年,我市落实了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政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5个特困行业中以单位形式参保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可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范围为2022年12月,最迟缴费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范围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最迟缴费期限2023年12月31日。
此后,深圳又进一步扩大助企纾困力度,将缓缴范围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根据这一,我市17个困难行业企业(17个困难行业中以单位形式参保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可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范围是2022年12月,最迟缴费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范围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最迟缴费期限2023年12月31日。
此外,根据中小微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以参照执行)可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缓缴范围是2022年12月,最迟缴费期限2023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缓缴范围是2022年12月,最迟缴费期限是2023年12月31日。
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渡过难关,我市出台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未缴费月度,最迟缴费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市社保局对企业提供“即申即享”服务,办理缓交无需等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或前往各社保服务窗口同城通办。
市社保局温馨提示,在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的,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缓缴也不会影响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