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养老单位比例调整的执行时间更正的通知,2022-11生效,江门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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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8
更正:江门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执行时间:从2022年1月起。 涉及退费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