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养老比例调整的通知,2022-11生效,东莞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06
时间:2022-11-22
东莞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 执行时间暂定,是否涉及退费暂定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1。
东莞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 执行时间暂定,是否涉及退费暂定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