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单位部分医疗比例调整,2022-08生效,扬州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682 时间:2022-09-27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扬州医疗单位比例调整为0.08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8。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关于德阳社保缴费基数,工伤比例调整的通知,2022-08生效,德阳 下一篇: 关于泉州农村社保需缴纳失业个人部分的通知,2022-08生效,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