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进城买房,农民没有参缴公积金的必要
一则“农民参缴公积金意义不容小觑”的评论文章登上了热搜。说的是,浙江温州龙港市将农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改革试点。该文认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有助于强化城乡住房保障功能,体现住有所居的政策导向;同时也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缓解部分地区流动性紧张问题,可谓一举多得,意义不容小觑。”
显然,与评论家的“意义不容小觑”不同,网上更多都是质疑的声音。道理也简单,公积金都搞了几十年了,对农民来说真是福利的话,为何没有更早向他们普及?
最近一则“建议农民进城买房,开车种地”的专家建议,也以“建议专家不要建议”之名登上了热搜。农民参缴公积金与此类似,都是要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因为倘若不进城买房,农民似乎没有参缴公积金的必要。龙港试点将农民纳入公积金参缴范围,农民可能获得的好处是,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在2.7%—3.2%之间。反过来,未曾明说的坏处则是,缴入公积金的钱利率会低于2.7%,远远不及银行定存利率不说,需要用钱时还不能想取能取。
和其他参缴公积金的群体一样,想要真正从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获得好处,必须多买房多贷款,贷的越多越划算;反过来,如果只存不贷,公积金对农民就带来不了实惠。较早前的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就此而言,加入个人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农民,最好是需要住房贷款的群体,否则,没有住房贷款需求的农民,完全没有加入的必要。
事实上,住房公积金是一个半强制性的互助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参缴范围,如果完全建立在自愿前提下,相当于农民多了一种投资选择,应该是好事;但是,到底会有多少农民参缴,对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又是否的确会带来好处,则需要经历市场的经验。既然只是试点,还在摸着石头过河,不妨少谈“不容小觑”的意义,多尊重农民的意志,市场的力量自然会告诉我们试点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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