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申报范围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已经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认定为城镇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企业招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对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在甘企业招用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企业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等。
(二)企业招用脱贫劳动力,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脱贫劳动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等。
咨询电话:0931--625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