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指数
来源:农村社会保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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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关民生福祉和百姓切身利益,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2022年初,江西省政府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列入民生实事工程,明确提出“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档次,财政分别给予150元、190元、230元的缴费补贴”。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为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多、更高缴费档次选择。
政府补贴有力度。本次新增设三个档缴费档次,其中缴费4000元的补贴150元,补贴比例3.75%;缴费5000元的补贴190元,补贴比例3.8%。缴费6000元的补贴230元,补贴比例3.83%,三个增设缴费档次政府补贴,相对于原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补贴的100元(补贴比例3.33%)有所提高。
待遇提升有跨度。增设缴费档次将给参保对象提供更多缴费选择,畅通待遇水平提升渠道,保障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理的缴费档次,充分享受“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的政策福利,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改善待遇结构。未来,随着各级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调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不断增长,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个人账户增储有空间。进一步提高缴费档次,将为提升个人账户储存额提供充分空间。按照规定,每个参保对象都拥有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缴费资助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要求开展委托投资运营,增加收益。若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守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让更多参保居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指数。截至2022年4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达到51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