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山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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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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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汇缴年度中山市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735元(其中,在2021年12月1日后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山市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在2021年12月1日前已经开户的职工,其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1735元)。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4705元(中山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35元的3倍)。即: 2021年12月1日前已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1735元-24705元。 2021年12月1日后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1900元-24705元。 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附:http://zszfgjj.zs.gov.cn/tzgg/content/post_2119448.html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