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2年4月起工伤比例调整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007
时间:2022-06-16
自2022年4月起,长春市工伤比例由0.175%调整为0.3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6。
自2022年4月起,长春市工伤比例由0.175%调整为0.35%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