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起东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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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7
2021年12月1日起东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根据2021年12月1日东莞市政府发出《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1〕235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作出相应调整,即东莞公积金基数下限由1720调整为1900,生效月份为2021年12月1日。(注:缴存年月为2021年12月及后续月份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00元。政策执行之前原已在单位缴存的职工(单位存量缴存职工)可无需按照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720元。) 附件:公告: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3/3674/post_3674647.html#288 政策解读: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3/3678/post_3678375.html#288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