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逐渐放宽,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满足不同类别职工公积金提取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①购买自住住房
②大修自住住房
③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④翻建自住住房
⑤购买二手房
⑥租房
⑦建造自住住房
⑧拆迁安置房
⑨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2、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②非住房消费提取—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⑤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⑥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⑦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⑧患重大疾病提取
⑨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
⑩职工离(退)休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4、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6、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房类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
①房屋产权证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经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
③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发票。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①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②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4、翻建自住住房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
②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
③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5、购买二手房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⑤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6、租房
①承租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建造自住住房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拆迁安置房
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②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③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①购房合同或备案表(购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
②住房贷(借)款合同;
③住房抵押合同;
④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
⑤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二、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职工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非住房消费提取—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
职工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5、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①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②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7、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①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证明。
②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8、患重大疾病提取
①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提取金额超过3万,应同时提供就诊病案);
②医院治疗费用发票;
③职工所在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④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9、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职工离(退)休
①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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