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面缺少单位、数量、单价,是否为合规票据?
来源:优税智云
阅读量:794
时间:2021-11-04
发票票面缺少单位、数量、单价,是否为合规票据?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经常有客户咨询:收到发票票面显示单位、数量、单价为空,这类发票是否为合规票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参考福建省税务局答复:
问:如何理解法规中的如实开具这一表述?对外开具商品名称为服务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提供的服务并无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要素的,这些票面栏次是否可以不填?
答:如您提供的属于应税服务,可以不填写规格、型号栏次,如该服务确实属于无法计量(按次或按项),票面可不填写数量及单价栏次。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判断该项业务是劳务服务类还是货物资产类;如属于劳务服务类确实没有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的,取得发票票面缺少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属于合规票据;如属于货物资产类,则属于不合规票据,建议与对方协商换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