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相关的涉税问答
火车票(报销凭证)丢了,(不另外交费)能重新取得吗?
我公司员工丢失了一张铁路车票。在这种情况下,用什么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9年第39号
)规定,纳税人应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依据。如果丢失票据,你需要从开票方取得补办票据,作为抵扣依据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摘自《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三期)
》(2021年09月23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发票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需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办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根据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二次修订。)
第七条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范围和性质
铁路办理客货运输使用的各种车票、行李票、包裹票、货票、客货运杂费收据、定额收据、有价表格等统称为铁路客货运输票据。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是国家批准的专业发票,属有价证券,是铁路运输企业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各联任何单位不得增减。
第八条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印制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格式、底纹、规格、墨色、用纸等标准由铁道部规定(国际联运票据的样式、规格按国际铁路合作组织规章规定)。印票底纹版由铁道部监制。
摘自《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4号)
旅客乘坐火车,火车票(现在应该叫报销凭证)丢失了,可以在车站人工窗口或自助设备,(不另外交费)能重新取得吗?
来源:税月无垠 作者:丁潇
2020年1月的解答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补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会员:
2019年8月,我公司员工乘坐火车出差,因行程有变,在车上办理了补票,但补开的车票上无对应员工身份证信息,请问我公司收到报销的补开车票能否抵扣对应进项税额?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 (1+9%)× 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 (1+9%)× 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 (1+3%)× 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2019年7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的第21问 纳税人在动车上补票取得的铁路车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的解答明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 (1+9%)× 9%。因此,如果纳税人在动车上补票取得的铁路车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你公司收到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补开火车票对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来源:大成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