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经开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可以申请了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包四华)9月5日,记者获悉,2021年度九江经开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本次补贴对象户籍为九江市行政范围内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在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的,持有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已脱贫人员。
个人及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并已进行工商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属于补贴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开区只负责办理在本区社保中心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后再申报补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当年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两项都可申报,如只有一项则申报一项。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政策只能享受三年社保补贴,对于第一次办理社保补贴时男已年满55周岁、女已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原已领取社保补贴三年期满的人员不再享受。
按照各需,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有《灵活就业证明》、户口本、本年度社保(养老)缴费单、《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社会保障卡、《残疾证》、《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营业执照》等。
凡符合条件在经开区享受补贴的人员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处)便民服务中心和九瑞大道155号九江经开区办事服务大厅人社“一体化”(21号)窗口登记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工作人员提醒,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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