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多业经营,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阅读量:554 时间:2021-08-04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答: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 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员工花名册 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立即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 产品。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企业从事多业经营,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下一篇: 与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