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自2021年7月1日起有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2021-07生效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216
时间:2021-07-06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25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33元,自2021年7月1日起有关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将按此执行。即: 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5825元(执行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上限基数调整为19899元(上限基数执行标准: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政策链接:http://dghrss.dg.gov.cn/sbzw/getArticleDetail?id=dba3e23566224997a1fd17c572e07149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