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养老金待遇,比不上本地人吗?柳州社保部门这样回应的
外地人养老金待遇,比不上本地人吗?柳州社保部门这样回应的
这段时间,记者收到来自柳州市燎原路一名林姓市民的求助信,反映其遇到的社保问题。信中称,他2012年从外地将户口迁到柳州,并在柳州缴纳了养老保险,缴费15年完成后,从2015年开始领养老金,每月200多元。养老金年年在涨,他看到别人的涨幅总比自己大,认为这是一种对“外地人”的歧视。
事情是否真的如林所说?柳州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这名老同志已来了很多次,我们也多次向他解释,不存在这样的事,但他总是不理解。”
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仔细核查了林先生的缴费记录,发现他2013年首次参保登记并缴费,缴纳当年保费1000元整,政府补贴共计75元整,合计当年个人账户1075元整(此处不计利息);共缴费15年,个人缴费15000元整,政府补贴1055元整,个人账户16055元整。
根据核查,林先生从开始领待遇至今未出现漏发和应补未补的情况。养老金发放及调整也均依据文件的规定一视同仁,不存在其所说的歧视外地人以及养老金发放不平等不公正的情况。
社保人员介绍称,林先生所说的别人涨幅比自己大,应该是参保的类别不同。林买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是职工养老保险,两者不可比。
经办机构解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自治区在中央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确定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第十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和全区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并非其多方打听得知的“年年有加”,而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适时调整的。
2015年12月,林先生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其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237.94元(已计利息);
2018年11月,根据有关政策,从当年1月开始中央养老金增长18元,7月开始自治区养老金增长8元,合计增长26元,故调整林先生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至263.94元,并一次性补发2018年1月-10月的调整金额共计212元;
2020年11月,再次根据政策调整,2020年7月开始养老金调增5元,故调整林先生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至268.94元,并一次性补发7~10月增加部分每月5元,共计20元。
2020年12月,林先生年满65周岁。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在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故调整其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至27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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