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政策通知,2021-05生效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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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4
1、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
2、在本市就业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与城镇职工按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