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2020版)》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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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8
关于启用《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2020版)》的通知
二、2020年6月1日前已完成贷款合同面签(以系统流程为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按原规定办理;2020年6月1日起(含当日)新面签的一律适用《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2020版)》。
四、各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责任人名单报送至法制科,并于6月1日前将营业网点、开发商和合作银行已领取但未使用的旧版贷款合同统一回收交办公室销毁处理。办公室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新版贷款合同印刷与发放工作;法制科对未按通知要求办理贷款业务的,根据《内部稽核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