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时调整年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001
时间:2021-01-18
关于暂时调整年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首次还贷提取须在贷款还满一年(包括一年)后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的还款额;
此次政策调整自2月10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0年度。2021年1月1日起仍须严格按照市中心于2019年5月31日印发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