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促进就业政策解读之二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145
时间:2020-12-24
HR社群
促进就业政策解读之二
政策内容:疫情期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疫情期间。
政策内容:疫情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疫情期间。
政策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按现行就业扶贫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内容: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组织农牧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兴安盟就业局经办电话:8212142
阿尔山市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2773001 2773006
扎赉特旗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6718036
突泉县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5120067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盟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