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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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30
桂林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14]30号)文的规定,现将桂林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金额公布如下:
1,桂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桂林市辖区内城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30元。201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高缴存基数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依此设定桂林市2015年度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费上限各为1441元,合计2882元。
2,本通知所确定的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自2015年7月起实行至2016年6月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