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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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25
防城港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
1,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于2%;
2,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降至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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