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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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2
聊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1号)文件精神,聊城市从2015年4月起,社保缴费上下限变更为:2623-13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全市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
1,从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凡2014年度基金使用率低于90%的县(市、区),二三类风险企业缴费费率在普遍降低0.1%的基础上,按照聊政办发[2007]46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2,新增参保单位仍按照原对应风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新增劳务派遣单位,其基准费率按2%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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