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最低工资、公积金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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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19
佛山市最低工资、公积金调整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5]41号),佛山市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1510元/月。佛山市公积金系统自2015年5月起,新入职企业员工公积金最低缴存额调整为:151元/月;已入职员工最低缴存额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此公告暂无官网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