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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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1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0号)要求,从2015年3月起,武汉社保失业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下调为1.5%,个人缴费比例由1%下调为0.5%。
对于3月4月已经实缴的失业保险多缴部分将在5月失业保险费用中进行退费抵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