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711
时间:2014-07-02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圳市平均工资数据的说明》,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据此,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此标准,养老和工伤保险缴交基数上限调整为:15654元。深户一档和非深户一档的医疗和生育保险缴交基数调整为:3131元-15654元。非深户二档的生育和医疗保险缴交基数调整上下限都为5218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