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45%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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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6
从深圳市卫计委了解到,深圳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下调到0.45%。截至2017年11月,深圳市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157.87万人;2017年1月至11月,深圳市社保局累计发放生育津贴12.69亿元。
据了解,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2015年10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这次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又从0.5%进一步调降到0.45%,进一步给企业减负。2017年1月至11月份生育保险降费率累计给企业减负17.85亿元。
为保证生育保险待遇的及时发放,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系统于2016年3月正式上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工作在待遇系统上线后全面开展,为便利企业和参保职工,深圳市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实现了全市同城通办。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