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调整公积金政策 提振住房消费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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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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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调整公积金政策提振住房消费
大众日报记者 韩凯
3月1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为提振住房领域消费提供政策支撑。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的通知》(滨房公委发〔2025〕1号)文件要求,职工租住滨州市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商品住房的(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为主),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7000元调整为最高18000元(按家庭);租住滨州市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5000元调整为最高16000元(按家庭),每年只可提取一次。购买商品房(现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同时适用商品房(现售)、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适用政策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不同提取类型需间隔满一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