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最新利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办理逐月冲还贷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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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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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2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漳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办理逐月冲还贷啦!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冲还贷(以下简称“商贷冲还贷”)业务实行报销模式,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将于每月5日、15日、25日自动根据申请人上个月已还款金额(不包含提前还本和逾期罚息金额),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划转到还款银行卡内。
据悉,目前仅支持省内(除厦门外)七家银行(工、农、中、建、兴业、中信、农信)的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参与商贷冲还贷业务。申请商贷冲还贷必须由本人办理,他人不能代办。办理该业务后,该笔商贷累计发生逾期还款达3期(含)以上的,商贷冲还贷将自动终止。
办理须知
办理对象:在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在福建(除厦门外)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
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申请人作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无本市未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配偶婚前贷款的除外)。
办理条件: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贷款已还款2个月以上(含)且无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