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来源: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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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6
原标题: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玉溪日报讯(记者 李梅)记者日前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将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前,我市已开始执行这一政策。
据了解,云南省将原“B超下采卵术”等20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整合为“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其中的“取卵术”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最高限价标准,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必须在门诊就诊才能报销。
此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相关规定每年度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