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事logo
去壹人事APP浏览
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员工两个月内迟到28次被辞退 法院: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量:35 时间:2024-09-16

  一员工在两个月内迟到28次,用人单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6万余元,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近日,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被二审维持。

  原来,王某于2018年入职某公司,后升任主管职务。该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明确规定,主管岗位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以及“两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6次)以上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将考勤管理规定打印版交全体员工传阅并签字。

  2023年4月至5月期间,某公司发现王某迟到次数高达28次,据此,某公司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仲裁驳回其请求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上班的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8点,并未迟到,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认可其离职前的岗位为某公司运营主管,且认可员工签阅表上的签字是由其本人签署,王某对某公司提交的考勤、假期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补充规范,已签字确认,证明王某本人知晓该制度及规范。王某作为主管,其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王某称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6点,以及某公司提交的规章制度与其签字的规章制度不符的主张,均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不予采信。

  某公司提交的打卡记录证明,王某在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迟到次数高达28次,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故某公司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不违法。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