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社保缴费攻略(一)——用人单位社保费缴费指引
来源:常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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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1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执行。待我省发布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参保单位适用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标准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1-6日为人社、医保部门增减员集中受理期,有增减员的单位建议6日之后再办理申报缴费。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渠道自行向税务部门进行工资申报并完成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职工50人(含)以上的企业,建议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参保职工50人以下的企业,建议使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也可以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缴费记录开具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单位缴费记录开具:通过“开具证明”——“单位缴费记录开具”或“单位完税证明打印”
职工缴费记录开具:通过“开具证明”——“职工缴费记录开具”
(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单位缴费记录开具:通过“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或“单位缴费记录打印”
职工缴费记录开具:通过“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