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事logo
去壹人事APP浏览
HR交流社群二维码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天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来源:今晚报 阅读量:104 时间:2024-07-01

  原标题: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主题)

  从7月1日起施行(副题)

  今晚报讯(记者雷风雨)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从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320元,最高不得超过27525元。单位在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至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实施。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023年的2180元调整为2320元,上限由2023年的26451元调整为27525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来源:今晚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