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好消息!生育保险待遇再提高
怀孕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每位准妈妈在感受孕育新生命的幸福和喜悦时,不仅要适应和承受身体的诸多变化,还要面临孕期的辛苦和分娩的考验。在从准妈妈到母亲的过程中,生育保险“暖暖的政策”,托起参保人“稳稳的幸福”。
本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育妇女
可以申领到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
2.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者原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
自2024年6月1日(含)之日起,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进一步上调,具体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备注:人工流产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在产假和生育假期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育生活津贴月标准待遇除以30天再乘以其应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天数计发。产假和生育假天数分别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表一、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
表二、生育生活津贴月标准待遇
备注:①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②本人生(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③本人生(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
生育保险申领指南
1.2016年7月1日后生(流)产的孕产妇本人通过随申办APP及小程序系统认证后,进行申领;
2.孕产妇本人或委托他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可到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生育妇女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所需资料↓
生育保险在线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人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
2.申请人根据生(流)产情形和生(流)产地点选择,并进入下一步操作。
3.申请人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并填入生(流)产医疗机构名称、分娩或流产方式、孕期的信息、配偶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通过系统成功获取生育证明电子证照,根据照面信息由系统填入。
4.申请人根据系统提供的15家银行选择本人持有的实名制银行借记卡,填写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5.阅读完成个人承诺书后,签字确认。
6.根据生(流)产情形和地点拍照上传对应材料,有电子证照的材料可直接调用。
7.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
记者丨朱磊
通讯员丨盛莉萍
编辑丨俞岚婷
责编丨俞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