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现多例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原标题:济南市实现多例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题)
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备案(副题)
济南日报4月26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王卓 杨云)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今年4月1日起,我省启动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多例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垫钱来回跑腿报销,太方便了!”来自东营的张先生成为山东首位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在东营某企业工作时,张先生因发生工伤需要长期治疗,退休后居住在济南,之前在济南就医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后再返回东营报销。现在我市实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后,只要完成备案手续,每次诊疗结束后就可以直接在结算窗口完成费用结算,无需再回东营报销,既便捷又能减轻经济负担。
为解决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垫支”“跑腿”等问题,我市同步启动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管理,工伤职工赴外地就医前应先在参保地办理备案,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记者了解到,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济南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首批试点医院,既是医疗协议机构,又是康复协议机构。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始终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扎实做好工伤保险结算工作,积极响应人社部门各项便民举措,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就医流程,继续为本地和外地的工伤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效能,方便职工异地就医,减轻职工经济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协议机构的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不断提升工伤职工的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
工伤职工线上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流程如下: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以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为例),工伤职工进入工伤劳鉴专区,点击“单位自助服务区或个人自助服务区”,根据需要进行备案即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也可通过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进行跨省试点城市、协议机构的查询和备案;还可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入口进行备案。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享受待遇的政策如下: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我省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辅助器具配置执行参保地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