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烟台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3月2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婕,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副科长李冬艳介绍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近期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主要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60.46亿元,同比增长13%;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110.56亿元,同比增长28%;面向1.77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9.48亿元,贷款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5%、61%;实现增值收益6亿元,同比增长4%。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39.72亿元,审批提取774.65亿元,发放贷款656.23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1.2亿元。
01缴存情况
全市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60.46亿元,比上年增加18.94亿元,增长13%,完成全年计划的103%;当年新开户单位2,474家,净增单位1,735家;新开户职工8.87万人,净增职工3.2万人;实缴单位1.54万家,实缴职工90.6万人。至年末,缴存总额1,239.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87%;缴存余额465.08亿元,同比增长12.0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
02提取情况
全市当年为27.5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0.56亿元,比上年增加24.05亿元,同比增长2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90%,比上年增加7.77个百分点。累计提取总额774.6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65%。当年提取业务中,购建房提取占10.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占51.11%,租房提取占4.5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3%,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4.47%。
03委托贷款发放情况
全市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7万户,较上年增加5476户,增长45.08%;贷款金额79.48亿元,较上年增加30.12亿元,增长61.02%,完成全年计划的132%,个贷率83.2%。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5万户,贷款金额656.23亿元,贷款余额386.9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20%,当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92亿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运行平稳,归集扩面、政策优化、服务提升等多项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01民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建全国“星级服务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66项业务实现“全网通办”,13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深入,住房公积金涉企服务实现全网通办,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星级服务岗”荣誉称号。
创新民生服务新路径
完成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外呼模块开发测试,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精准化提供新渠道;依托受委托银行,全面推广外展柜台,全年新增10家银行授权网点,累计建成一站式、精准化外展服务柜台15个,年内外展审批贷款2,071笔,审批金额10.58亿元。
“智慧公积金”建设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落实国家“信创替代”部署要求,推进我市新一代“智慧公积金”信息系统国产化建设,与山东省建设银行合作,根据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需要,打造5市共享的信息化中心,为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精准智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02政策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
在2022年推出支持住房消费“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烟台市进一步推出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2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8项利民、惠民新政策,有效发挥“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作用。
深化政策宣传落实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集中宣传、专项宣传,组织公积金政策进社区、进高校、进楼盘、进展会活动30余场次。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同期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的比重由2022年的29.78%提升至2023年的48.03%。
03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受益群体不断扩大
2023年,烟台市推出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倾斜性扶持政策,从提取和贷款两方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缴存”等5项业务标准,有效扩大受益群体。全市建缴职工155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当年新建8.9万人;实缴职工90.6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
政银合作持续深化
“政银携手·助企纾困”活动向全市展开,有效搭建住房公积金“金融惠企”合作平台,联合入企宣传,督促开户建缴,扩面工作成效显著。
行政执法提升效能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持续深化,协同推进新建企业“源头治理”与规上企业“重点突破”,在执法维权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全员建缴。全市当年新增缴存单位2474家,新增缴存职工8.87万人,归集扩面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04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集中力量开展2023年逾期催收攻坚行动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由年初的0.28‰降至年末的0.16‰。对三期及以上逾期户实施“一案一策、专项清收”,全市个贷逾期率在2023年8月份出现较大下降拐点,逾期率逐月下降。至年末,降至全省逾期率平均值。
资金运行平稳高效
受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由2022年底的84.9%降至2023年的83.2%。针对资金供需变化,合理调度资金,加快放款进度,更好地满足借款人和开发企业的资金需求,兼顾流动性和保值增值,优化存储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全市当年实现增值收益6亿元,同比增加2,533万元,增长4%,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1.2亿元。
近期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情况
0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
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02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