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发出公积金政策大礼包
来源: 十堰晚报
阅读量:294
时间:2024-03-02
HR社群
取消“提取、贷款二选一”限制
同一套住房,缴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提取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购房可每两年提取一次公积金
购买全国范围内自住商品房;建造、翻建、大修十堰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配偶及代际人每24个月可提取一次。
可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款
购买十堰市行政区域内预售商品房,缴存人可直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购买住房,首付款转入住建部门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购房差额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省内各市州公积金可异地委扣还贷
湖北省内各市州公积金可异地委扣还贷。即日起,包括十堰在内,全省所有市、州、林区公积金可异地委扣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