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局调整优化四项措施 调整报销比例
原标题:兰州市医保局调整优化四项措施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至70%
为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医疗保障需求,拓展医保便民服务能力,兰州市医保局针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行了四个方面调整优化。
一是简化申办流程,实现批量准入。全市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已录入卫生健康部门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不需再单独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由医保部门批量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直接享受待遇,大幅加速了经办工作效率,扩充了政策受益人群。
二是提高待遇标准,减轻用药负担。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70%,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增强了政策吸引力和惠民性以及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助力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疾病的医药服务产业和市场生态良性发展。
三是扩大服务范围,适应人口流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口流动新常态,全市医保部门双管齐下,全面放开“两病”门诊购药定点限制,扩大就医结算服务范围:一方面,开通全市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结算功能,参保居民在市域内任何一家开通“两病”门诊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直接结算;另一方面,逐步实行“两病”门诊定点零售药店凭外购处方结算,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两病”初级诊治和用药备药、开方、取药和配送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购药。
四是执行长期处方,降低就医成本。对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参保居民,经评估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可单次享受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报销待遇,降低了“两病”患者挂号就医频次、就医出行成本和其他非必要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开支,减轻了医务人员重复诊疗的工作量,使医务人员投入更多精力用于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教学科研、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从而合理释放医疗服务资源。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