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3月31日,我区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升级改造,从这一天起,上虞的基本医疗参保对象也可以享受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此项政策。简单说,你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近亲属的门诊医疗费用了!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推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而这项新政,从4月起就可让我区基本医疗参保对象受益。“目前大多数在职职工身体都非常健康,医院去得少,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都会发现个人 历年账户 里有许多剩余;而另一方面,父母年纪大了要配药,孩子还小经常上医院,医保账户里的钱却不够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5人内近亲属使用,这就大大盘活了 历年账户 里头的钱。”该负责人介绍。
办理流程很简单,绑定、解绑都要验证码
从4月5日起,有需要的市民可以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到便民中心一楼102办公室先办理手机实名登记(如为他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之后,再登录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zjsxhrss.gov.cn),按照以下流程自主办理,(1)点击“办事大厅”后选择“历年个账家庭共济”,填入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后登录。(2)阅读“承诺书”并同意,输入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选择参保地标志及双方亲属关系后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3)输入验证码,点击“授权”后完成绑定。同样的,如果需要解除绑定,在选定解除人信息后,授权人获得手机验证码后,输入解除绑定。
家庭共济账户授权对象为近亲属,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及旁系亲属,一个账户可同时授权一个或者多个近亲属使用,最多可授权5人,但不能多名授权人向同一名近亲属授权。
本区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给本区城乡医保、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授权,也可以给绍兴市本级、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的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授权。
本区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接受绍兴市本级、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授权。
需要提醒的是,实现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和近亲属的医保待遇正常。“这种待遇正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要确保参保人也就是提供授权的参保人医保待遇正常,其医保没有中断、账户也未被冻结等。另一种是被授权人本身,也要在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且医保待遇正常。”据悉,目前全区拥有社会保障(市民)卡71万人,其中参与职工医保26万人,其余为城乡居民医保。被授权人门诊看病的时候,仍然要使用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
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后,被授权人浙江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时,还是需要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进行医保待遇结算,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治疗性自费门诊医疗费用,无个人账户支付或本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调用授权人的家庭共济账户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