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20元 年均增幅超13%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556
时间:2017-04-05
10月31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至2015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我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连续13年列入全省重点实事项目。过去5年,城镇从业人员总量从1229万人增长到169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2%左右,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9275元上升到2015年的53889元,年均增幅超过13%。
另一方面,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80万人,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向城镇和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增长到1502.5万人,年创劳务收入增长到4066.3亿元,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组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
据介绍,当前全省月人均养老金已提高到2135元左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到80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20元。
此外,湖南还实施了两轮调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和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合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