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分录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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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9
1、一般纳税人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日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支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全——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所以买卖一次改制股票的费用总计为2060+6060=8120
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如下:
1、月末,企业应将当月应纳增值税金额由“应纳增值税”改为“未缴纳增值税”,使“应纳增值税”明细账户无信用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转出增值税)
贷款:应纳税额-不缴纳增值税。
2、月底,公司将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由“应缴增值税”改为“11月”,即:
借款:应纳税额——不缴纳增值税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转让)
3、在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为特殊付款开具预付税款)支付时,借记“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贷记“银行存款”。
4、提示:前一个月或前一个月实现的增值税在当月缴纳时,如按一般报告期征税,则应于上月纳税,“应纳—未缴纳增值税”抵扣“银行存款”。
5、“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未扣除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6、“应纳税额-未缴纳增值税”账户的期末借项余额反映超额缴纳的增值税,贷项余额反映未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