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还没入职就提前签了劳动合同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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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7
案例
小李2008年4月1日进入某公司,约定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2018年4月,小李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入职培训,但这个月的工资公司一直没有发,且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7月30日,单位将她无故辞退,未发4月份工资,且没有任何补偿。小李不服,要求公司支付4月份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公司认为小李在入职培训1个月时间内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没有工资;且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小李一直没有提交体检表所致,这个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公司如此解约并没有错。
新员工入职培训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新员工入职培训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对小李提供培训是该公司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用人单位业务水平的行为,虽双方此间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某公司以其名义对小李进行培训,且小李接受该公司管理的事实,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公司没有理由不发4月份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虽然公司提出“双方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属小李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体检表所致”,但是该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公司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小李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