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原标题:阜新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便利群众需求 惠及千家万户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涵盖提取、贷款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等方面,以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是提取条件再次“松绑”。按照新政,在公积金提取条件方面,在单位欠缴可办理提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的地域及户籍或缴存地的限制基础上,允许直系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助力购买自助住房,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提高职工及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贷款实现“一降两升”。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新建商品房由30%降至20%,存量(二手)房由40%降至30%;最高贷款额度从双职工80万、单职工40万上调至双职工100万、单职工50万;公积金贷款存贷倍数由15倍提高到20倍。此外,重新明确购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方法等。
三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呈现三大利好。取消需在我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限制,只要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即可在我市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完善提取条件——缴存人自愿终止缴存后集中封存满半年即可办理销户提取;降低贷款门槛——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由需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调整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即可。
这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为市民购房提供了更多便利,也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