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工伤保险费率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来源: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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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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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获悉,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进一步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保障,推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的降低。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将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一类为缴存基数的0.3%、二类0.6%、三类0.9%、四类1.1%、五类1.4%、六类1.7%、七类2.0%、八类2.3%。此外,建筑业符合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合同价款)的0.1%为基准费率。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其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按照一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核定基准费率。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四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核定基准费率。尚未列入国家和省现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用人单位,暂按四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核定基准费率,以抢险救灾、消防等为主要任务的用人单位参保,暂按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核定其基准费率。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综合服务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说,为让工伤保险费率新标准及时落地,市社会保障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送服务上门,实现政策找人,让参保单位感受社保服务的温暖周到。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强化工伤源头治理,加强工伤预防,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完善单位安全生产设施,及时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营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