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12个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原标题: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引题)
我省将12个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主题)
遵义日报讯(记者 李光伟)从12月10日开始,我省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了。如何理解这一新政?记者为此采访了遵义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今年11月27日,省医保局下发了《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通知》明确:“取卵术”等4个项目按照普通诊疗项目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按照特殊诊疗项目管理。项目所标注价格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进行医保结算。
同时,参保人员在经省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的门诊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职工70%、居民50%;使用特殊诊疗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纳入医保支付的项目,每个项目限2次/人,支付金额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住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孙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我省的医保政策未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需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如一代试管婴儿的平均价格约为10万元左右、二代试管婴儿约为15万元、三代试管婴儿需要20万元左右。
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试管婴儿部分纳入了医保,但不能完全等同于试管婴儿整体纳入医保。试管婴儿的治疗过程主要包括术前检查、促排卵、取卵、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黄体支持、妊娠测试等多个环节。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在医保支付范围内,这几个项目是试管婴儿技术的核心环节,这些项目纳入医保。
针对“取卵术”等4个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孙建解释说,“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是医保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医保报销过程中,有些项目可能需要患者先自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余部分再由医保报销。但是,“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项目,意味着患者在使用这些医保范围内的服务时,不需要先自己掏钱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医保基金直接按照相应的报销规则进行支付。
按照特殊诊疗项目管理,是指对于特殊诊疗项目,医保在报销时有专门的规定。一般会在报销比例、支付范围等方面与普通诊疗项目有所不同。《通知》中说的特殊诊疗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意味着患者在使用这些项目时,需要先自己支付该项目费用的10%,然后剩余的费用再按照医保规定的报销比例(职工70%、居民50%)进行报销。孙建说,特殊诊疗项目往往是一些较为复杂的医疗服务。比如辅助生殖中的胚胎培养,涉及到复杂的实验室技术和设备,对技术人员的要求也很高,成本相对较高。通过区分特殊诊疗项目,医保部门可以对成本较高的医疗服务进行更精细的费用控制。要求患者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可以避免过度使用这些高成本的诊疗项目,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可以较大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孙建以试管婴儿为例进行了大致估算:在我省,试管婴儿单周期的费用一般在2-4万元左右,若进行一代试管婴儿,以总费用2万元为例,职工医保可报销70%,即1.4万元,个人仅需支付0.6万元;居民医保可报销50%,即1万元,个人需支付1万元。若进行二代试管婴儿,以总费用3万元为例,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0.9万元,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1.5万元。
不过,孙建说,试管婴儿治疗还涉及一些其他费用,如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等,这些费用并不在此次纳入医保的范围内,患者需要自行承担。另外,省内异地就医开展辅助生殖的,和患者的本统筹区就医报销比例一致。跨省异地开展辅助生殖的参保患者,其产生的医药费用暂时还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我市目前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合法的医疗机构有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遵义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