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出台鼓励生育措施,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极目新闻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李林
10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为了建立完善积极生育支持配套措施,湖北省孝感市专门出台鼓励生育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悉,鼓励生育措施主要有九个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孝感市各县(市、区)、市直“三区”还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所涉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如国家、省出台新的支持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减免孕产费用
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在市内具备资质、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免费为孕14周以内符合政策二孩及以上的孕妇提供1次彩超孕检服务,免费为35周岁及以上符合政策二孩及以上的孕妇开展无创DNA基因检测;为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500元/人)。
发放辅助生殖补贴
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家庭,在市内具备资质、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授精辅助生育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辅助生殖补贴;进行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辅助生殖补贴。
强化生育保障
保障医疗待遇。严格落实生育保障政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实现应缴尽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和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女性,按照(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加强关心关爱。职工生育后,所在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发放育儿补贴
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发放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
保障假期待遇
落实假期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延长产假假期。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妇女,产假分别延长至7个月、8个月。鼓励用人单位对子女在3岁以下的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发放产假补助。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对未参加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按每月600元的标准,分别发给产妇7个月、8个月产假补助;对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因产假延长超出生育津贴覆盖范围的,按每月6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支持普惠托育发展
增加托位供给。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存量土地新建、改扩建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鼓励办托单位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支持。
发放建设补贴。加强托育机构建设,对托位数在35个以上的新建托育机构,备案后给予5万元建设补贴。
发放入托补贴。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婴幼儿在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对家庭按300元/人/月发放托育补贴,从入托之日起至托育结束。
加强技能培训。加大保育员、育婴员等专业性技能培训力度,实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
优化教育服务
实施“长幼随学”。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且子女落户在本地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实施“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子女在同一学段同时就读同一学校(学区),或就读附近学校。
优化托管服务。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早到校看管、午餐午休、晚延时托管。
享受税收政策
落实国家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落实住房保障
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第一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补贴3万元、5万元(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补贴标准)。
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的范围内上浮20%(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标准)。
加强公租房保障。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在户型、面积选择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照顾。
(来源:极目新闻)